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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市人民医院各委员会任务及职责汇编

作者:--     发布于:2013/10/17 10:49:51     点击次数:22595次

 


(一)院务委员会工作任务与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的办院方向,依靠全体职工,做好医院各项工作。

2、全面领导医院行政、医疗、教学、科研、人事、保卫、财务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3、积极协助党委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医德医风建设、纪检、监察等工作。

4、研究决定医院建设和改革,以及医疗、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及其重大问题。

5、保障院科两级领导负责制,完善组织指挥系统。

6、讨论和决定医院长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季度工作安排,确定医院发展和管理目标。

7、加强职工民主管理,组织教育和培养干部职工,提高医院职工队伍素质整体水平。

8、搞好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项目建设,抓好医疗服务质量,强化科学管理手段,努力提高两个效益。


(二)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工作


1、在院党总支领导下,定期对职工进行国际、国内形势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爱国主义思想教育,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总支书记的“三个代表”思想。

2、负责对医院新职工的上岗前教育,使新职工对其承担的工作有一基本认识和了解,以尽快适应新的岗位。

3、负责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的审查,教育职工遵守纪律,严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不定期进行查岗及仪态仪表等检查。

4、负责对医院精神风貌、院容院貌及好人好事的宣传表彰工作。

5、不定期对职工进行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及勤俭办院的教育,推动医院两个文明的建设。

6、负责总结经验,批评后进,表彰先进。


(三)医德医风建设委员会工作


1、在院党总支部的领导下,负责对全院职工进行医德医风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全体职工的职业道德素质。

2、负责制定医德医风教育措施,医德医风建设目标管理及实施办法。

3、负责制定医德医风考核标准及评价方法,建立职工医德医风档案,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考核。

4、负责收集社会各界及患者的意见,并进行整理分析,为院党总支部决策提供咨询和参考,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5、负责对医德医风正面典型的宣传表彰及反面典型的处理。

6、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工作,布置任务。

7、完成院党总支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女工委员会工作任务与职责


1、医院女工委员会在医院工会的领导下及上级妇联组织指导下开展工作。

2、定期或不不定期召开女工委员会工作会议,研究女工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交流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改进工作。

3、关心女工的生活和健康状况,解决女工的实际困难,保护女工的合法权益。

4、积极组织女工进行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参加有益心身健康的活动,提高工作能力和思想素质,牢固树立自尊、自强、自立的思想,提高妇女的地位。

5、深入女工群众中去,了解她们的工作、学习、思想生活情况,尽能力帮助她们解决家庭纠纷、子女教育等实际问题。


(五)医院继续教育管理委员会任务与职责


1、在院务委员会领导下,对医院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管理。

2、根据国家继续教育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提出医院继续教育的总体规划和方案。

3、负责制定全院继续教育的计划,并提出具体要求和措施。

4、对全院各科室的继续教育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评价。

5、组织和协调各科室继续教育工作的开展。

6、定期召开继续教育工作,交流情况,总结和研究继续教育的政策、办法,及时修改和补充各种规章制度。

7、对继续教育经费统筹管理和安排。

8、组织继续教育视听教材和书面教材的制作、编辑、订购和发放。


(六)医疗纠纷鉴定管理委员会工作任务与职责


1、医疗纠纷鉴定管理委员会在院务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

2、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委员,由有临床经验,作风正派,有权威的主任、副主任医师、副主任护理师、主管技师以上人员组成,在分管医疗的副院长具体领导下,负责管理医院各科室发生的医疗纠纷、差错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并通过事故的鉴定,提出有利于医疗工作的改进意见和处理意见。

3、对发生的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或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的事件,科室主任或负责人应及时转交有关物品和病历交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封存,以便鉴定,任何人不得调用。

4、委员会负责对全院医疗事故的有关情况,应严谨的做好调查研究,认真审阅有关资料,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遇到材料不全或情节不清,有权深入相关科室进行调查核实补充;遇到因有关资料被涂改、伪造、陷匿、消毁,实物被消毁而影响鉴定的,有权对相关人员做出处理意见,并可根据有关资料和规定作出医疗事故的初步结论,交上级鉴定委员会确定。

5、委员会对医疗事故的鉴定,要以事实为依据、有关医疗事故的规定为准绳,根据医学科学原理作出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和事故的性质,等级和主要责任人、次要责任人的明确结论。

6、在讨论鉴定时,可邀请病人家属和其他人参加,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

7、医疗事故主要责任人,对委员会做出的鉴定不服的,在得到鉴定委员会正式通知一周内,可申请复议。对复议结论仍不服的,可向上级鉴定委员会申请复议。

8、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在与上级鉴定委员会没有争议的情况下,作为医院处理的依据。与上级鉴定委员会有异议者,按上级鉴定为准。

9、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医务科,日常工作和处理意见由医务科主持,负责处理病人或病人家属的情况反映,做好接待,并做好记录。


(七)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任务与职责


计划生育委员会是在院党总支部和上级计划生育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其任务和职责如下:

1、认真宣传并坚决贯彻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以及医院有关坟墓生育规章制度。

2、认真做好全院职工计划生育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

3、严格把好计划生育关,努力做到计划生育率100%,独生子女领证率100%。

4、提倡和鼓励晚婚晚育,优生优育。

5、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计划生育管理和考核工作,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管理制度,负责对违犯计划生育的人和事的调查和处理。

6、完成院党总支部和上级计划生育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任务与职责


1、医院爱委会在院务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院的卫生工作,接受上级爱卫会的领导,执行有关爱国卫生规定,开展建设“文明医院”活动。

2、爱委会委员实行兼职制。

3、制订全院爱国卫生规划和有关卫生制度,开展爱国卫生宣传教育,组织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

4、每季度召开一次爱委会成员会议,总结本季度的工作,研究部署下季度任务。

5、督促检查全院卫生制度执行情况,坚持半年一总结,年终一总评,实行奖优罚劣,推动爱国卫生运动全面发展。

6、完成院务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九)学术委员会工作任务与职责


1、医院学术委员会在院务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院业务建设咨询和学术成就鉴定等管理工作。

2、研究制订学术管理计划和实施方案,确定业务建设目标。

3、负责组织全院各种学术活动以及对外学术交流活动。

4、指导各临床、医技和管理科室的业务学术活动。

5、负责审定学术上的重大问题,推荐优秀学术成就、科研课题、研究成果。

6、组织评定学术成果,确定级别,提出授奖意见。

7、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工作,研究问题,布置任务。

8、完成院务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任务与职责


1、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在院务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医院全面质量管理工作。

2、制定全面质量管理计划和实施办法,确定医院质量管理工作目标,督促、指导全院质量管理工作。

3、研究布置医院全面质量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意见,作出奖惩决定。

4、组织开展质量检查和考核,指导推行标准化管理。

5、组织质量管理教育和质量管理骨干学习、培训。

6、收集、整理、分析医院质量管理信息资料,及时向院务委员会报告工作。

7、完成院务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一)院内感染管理委员会工作任务与职责


1、院内感染管理委员会在院务委员会领导下,负责本院院内感染管理工作。

2、研究制订院内感染监控工作计划、管理办法,以及各项监控规范和标准。

3、负责组织感染管理知识业务培训,接受医院感染方面的技术咨询。

4、负责向卫生主管部门上报院内感染监控资料和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传染病流行情况。

5、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院内感染工作会议,研究院内感染现状,找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6、完成院务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二)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任务与职责


1、药事管理委员会在院务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医院药械管理工作。

2、研究制订医院药械工作计划和管理办法,并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3、负责审定药品、器械设备采购计划,修订基本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以及医疗仪器、设备的合理调配。

4、监督检查本院贯彻落实药政法规方面的执行情况和大型设备的效益审计,研究、分析存在的重大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5、定期或不不定期召开药事管理工作会议,及时解决有关问题,并向院长报告工作。

6、完成院务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三)计量管理委员会工作任务与职责


1.计量管理委员会在院务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医院计量管理工作。

2.研究制订医院计量管理工作计划和实施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3.积极宣传普及计量技术知识,组织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4.强化计量管理措施,定期开展计量检查与考核工作。

5.督促搞好计量管理,如计量器具的采购入库、领用、保管、登记、统计和检定等工作。

6.研究分析计量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采取有力措施,并加以认真贯彻执行。

7.完成院务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四)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任务与职责


1.在院务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决定全院医疗设备的购置和管理工作。

2.为了适应医院的发展需要,根据医院财力,合理引进和购置仪器设备,并加强监督管理,使之充分发挥现代医疗设备的效能,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成员由院领导、设备科、医务科、护理部、总务科及财务科负责人以及2至3名熟悉医疗器械设备的副高以上职称医务人员组成,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设备科,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4、负责起草并审议医院医疗设备的三年发展计划,审议每年医疗器械的购置计划,对购置大型设备的精密仪器设备进行论证,制定医疗器械设备管理和维修制度和实施方案,分析医疗设备的使用情况。

5、对购置单价与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或单价号不足5万元,但品种稀少,质量精密的设备都要提高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负责论证,并做出审批意见。论证内容,包括设备的使用科室、使用率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6、对总价50万元以上的医疗设备除进行论证、作审批意见外,还应会同使用科室参与设备购置的谈判,要做到“货比三家”,反复比较论证,为院领导作出正确的决策提供依据,罗急订购到先进、实用、效益好、质量可靠、价格优惠、售后服务保证的医疗设备。

7、委员会负责监督医疗设备的管理、使用、维修及财经制度的执行情况,审议和审批单价5万元以上医疗设备的调配意见及报废申请。

8、设备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会议。


(十五)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任务与职责


1、病案管理委员会在院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医院住院病历和门诊病历的质量管理工作。

2、研究布置全院病案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意见,作出管理决定并加以贯彻执行。

3、制订病案管理计划和实施办法,确定管理目标,督促指导病案管理工作。

4、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病案质量检查和评比活动。

5、督促病案统计室做好各项工作,定期分析病案管理情况,及时向院务委员会报告。

6、定期或不不定期召开会议,总结和研究工作,布置任务。

7、完成院务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六)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任务与职责


1、安全管理委员会在院务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医院安全管理工作。

2、研究制订医院安全工作时间计划和实施方案,确定医院安全管理目标,并具体组织实施。

3、开展以“四防”为中心的安全防范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4、督促各科室、各有关部门加强内部防范,确保各区域以及全院的安全。

5、经常开展安全管理检查,对各科室、各部位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贯彻落实。

6、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并进行分析、研究和提出具体改进意见。

7、完成院务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七)信息管理委员会工作任务与职责


1、信息管理委员会在院务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院信息管理工作。

2、研究制订医院信息工作计划和管理办法,并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3、建立健全信息管理系统,认真做好院内外管理信息和医疗信息的收集整理、加工和利用等工作。

4、指导信息管理人员开展多种信息业务活动,及时做好信息分析工作,确保信息质量。

5、充分利用现代化设备,强化管理手段,保证信息传递渠道畅通,及时传递有效信息。

6、定期或不不定期召开信息工作会议,研究工作和布置任务。

7、完成院务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八)财务、物价自查领导小组


1、在院务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医院财务、物价自查等管理工作。

2、制订自查工作计划和安排,确定自查方案。

3、研究布置和组织有关人员开展自查工作。

4、分析自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制定整改措施。

5、加强对医院经济管理部门业务指导,强化经济运行活动中的监督作用。

6、组织职工学习上级有关经济管理法规和文件,提高职工遵守财经纪律的自觉性,杜绝违纪现象。

7、完成院务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九)爱婴保健委员会工作任务与职责


1、爱婴保健委员会在院务委员会领导下,负责爱婴医院的创建,本院职工包括女工及社区的预防保健的管理工作,以及协助医保部门搞好医疗保险的管理工作。

2、研究制定爱婴医院的创建、社区及职工预防保健计划、医保管理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3、督促预防保健科和有关科室做好职业病防护、除害灭病、有毒有害药械管理,做好职工健康和医疗安全等项工作。

4、搞好医疗保健管理工作,开展保健干部、社区群众家庭病床服务,检查爱婴措施的落实,以及医疗保健、健康教育咨询等工作。

5、定期召开保健、爱婴、医保工作会议,研究有关工作现状,找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6、完成院务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十)职改领导小级工作任务与职责


    1、在院务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医院专业技术职务改革的领导工作。

2、研究制定本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3、研究职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做好职改工作中的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4、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有关文件、晋升条件,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考评、评聘工作。

5、审定推荐符合高、中、初晋升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的班次聘申报工作。

6、做好对受聘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工资审核报批及其他管理工作。

7、完成院务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十一)考核领导小组工作任务与职责


1、在院务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院职工的平时考察和年终考核工作。

2、收集全院职工个人行为的有关信息,对每位职工的德、能、勤、绩作全面的考察,年终集中从每位职工的德、能、勤、绩全面考核。

3、尊重各科室的考核鉴定意见,认真对每位职工做好考评意见,准确地评定等级档次,为职工晋升、晋级、评优提供参考。

4、催促、检查有关部门做年终考核的小结,管理好考核档案。

5、完成院务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十二)分房委员会工作任务与职责


    1、在院务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院职工住房分配和房改工作。

2、制订和修改职工住房分配条例和实施办法,并加以贯彻执行。

3、听取住房管理部门汇报,分析职工住房现状,对职工住房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解决,并做出正确的处理决定。

4、坚持公开办事,做到公平、合理,严格按照条件进行住房分配。

5、积极协助相关部门或科室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主动解决职工住房中存在的问题。

6、完成院务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十三)老龄委员会工作任务与职责


1、老龄委员会在院总支部领导下,负责医院老龄管理工作。

2、研究制订医院老龄工作计划和实施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离退休职工参加各种政治学习,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开展各种社会活动和有益老人人心身健康的活动。

4、积极宣传党的老干部工作政策,宣扬先进典型,发挥老同志对医院建设中的作用。

5、经常召开老年人的座谈会,听取老同志的意见和建议,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定期做好离退休职工的健康检查。

6、经常研究老龄工作存在问题,并加以改进。

7、完成院党总支部交办其它任务。


(二十四)调解委员会工作任务与职责


1、医院调解委员会在院务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院职工及医患纠纷调解工作。

2、研究制订医院调解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3、做好医患之间、医护之间、职工之间以及各种民事纠纷的预防性工作,将纠纷处理在萌芽之中。

4、及时处理各种纠纷,协助医院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为医院创造一个团结、和谐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5、定期或不不定期召开调解工作会议,对医院存在的纠纷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提出解决办法,作出处理意见。

6、完成院务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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