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发布于:2020/5/5 17:04:50 点击次数:36656次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为加强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防止出现院内交叉感染,进一步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要求,根据万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文件要求,结合我市目前疫情情况,患者来我院就诊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体温大于37.3℃或有境外及国内6个重点地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绥芬河市、内蒙古满洲里市、广东省广州市、湖北省武汉市、山东省胶州市)旅居史的患者请直接前往万宁市中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二、发热门诊就诊患者必须进行血常规、胸部CT、核酸和抗体检测,在等待核酸检测结果期间必须按万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要求在市中医院进行单间隔离观察。
三、所有来院就诊患者应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配合体温检测、流行病史的调查,签署《新冠肺炎旅居史承诺书》。如不配合医护人员工作,患者将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所有入院患者住院前都必须行核酸和抗体检测,所有非紧急情况拟住院患者,实行预约入院,住院患者凭核酸和抗体检测阴性报告或院外7天内核酸和抗体检测阴性报告办理住院手续。急诊、抢救患者可先按急诊科相关规定办理住院治疗,在入院后24小时内补做核酸和抗体检测,在检测结果出来前,患者需配合医护人员进行单间隔离观察。
五、无特殊情况不陪护,确需陪护的实行“一人一陪”,配合病房统一管理,陪护人员必须具有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如确需更换,需对新陪护人进行核酸检测排查(新陪护人员检测费用自理)。
六、住院患者的探视人员只能在每周三及周五17:00至18:00进行探视,允许1-2名探视人员进相应的病房,探视人员不能随意串门、扎堆聊天。提倡视频探视、电话探视。
七、来院所有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疫情防控制度,积极配合医院实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患者就诊全程需佩戴口罩,减少陪伴人员,不得聚集聊天,就诊结束后请尽快离院。
八、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如发现患者或陪护人员为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患者,或有流行病学史等其他情况,患者必须无条件接受医院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标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海南省万宁市人民医院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