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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市2011年公开招聘市人民医院卫生技术人员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     发布于:2011/6/1 16:58:50     点击次数:9560次

    为加快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优化我市医疗卫生队伍结构,适应市人民医院新院建设工作的需要,提高市人民医院卫生技术队伍整体素质,打造一支“数量适当,质量优良,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更好地为全市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服务,市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卫生技术人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卫生事业发展为目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录用一批优秀医学院校毕业生,充实我市卫生技术人员队伍。不断优化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推进我市卫生事业的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市人民医院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吴明阳(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叶  彬(市政府办主任)
   王振羽(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纪作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海平(市卫生局局长)
   朱  牧(市监察局局长)
   符少宁(市财政局局长)
   陈忠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潘超文(市纪检监察组组长)
   唐敏智(市编委办副主任)
   林俊杰(市人民医院院长)
   陈  宇(市保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纪作云兼任办公室主任,吴小炜、潘宜德、吴学科、潘国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何海林、陈传宁(市卫生局)、陈传佳(市人民医院)、文军(市监察局)等为成员。
三、招聘名额及岗位
   招聘50名卫生技术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医学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热爱卫生事业,拥护党的卫生路线方针政策,虚心好学、严谨求实。
   2、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
   3、以2011届应届毕业生为主,往届毕业生必须已取得执业资格。
   4、临床医学和医药技岗位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护理和助产岗位人员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
   5、临床医学和医药技岗位人员,必须是全日制本科医学院校毕业生,取得大学6级以上英语证书者优先;护理岗位人员必须取得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助产岗位人员必须取得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卫生技术人员,分为直接赴全国各高校选聘和面向全省公开招聘两种方式进行,以直接赴全国各高校选聘为主。其中,临床医学和医药技岗位的35个名额采取直接赴高校选聘,护理和助产岗位的15个名额采取面向全省公开招聘。
   (一)直接赴高校选聘。
   1、招聘岗位:临床医学和医药技岗位。
   2、选聘名额:35名。
   3、选聘对象:全日制省内外重点医学院校2011届应届毕业生。
   4、具体作法:
   (1)公告。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全国各重点医学院校进行联系,了解毕业生源情况和就业意向信息,并委托学校通过该校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2)现场报名。由领导小组组队前往选定的高校举办招聘会,组织应届毕业生报名应聘。
   ①应聘人员现场报名,并按要求认真填写《报名表》。
   ②应聘人员需提供的材料: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身份证、学位证书等。未领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和就业推荐表报名;获奖证书及能证明自己工作能力的相关业绩材料、本人近期3张2寸彩色正面免冠相片。
   ③报名要求: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招聘岗位。
   (3)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当场收集报名学生材料,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毕业生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者,方可进行查阅档案。
   (4)查阅档案。组织人员查阅符合条件者的档案材料,主要了解其学业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社会活动表现等情况,并将报名考生所有必修考试课程的平均学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
   (5)面试。按报名考生所有必修考试课程的平均学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筛选进入面试,原则上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筛选。5门以上(不含5门)必修考试课程重修者不能进入面试。面试命题和评分由领导小组委托有关专家负责组织实施。
   (6)体检。面试入围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本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面试成绩相同者,取学校学业成绩高分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指定的医院和时间另行通知。
   (7)聘用。根据岗位设置数、填报志愿和体检情况,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定聘用人选,报市政府批准后正式聘用。
   (二)面向全省公开招聘。
   1、招聘岗位:护理和助产岗位;
   2、招聘名额:15名。
   3、招聘对象:全日制省内外医学院校2011届应届和往届毕业生。
   4、具体作法:
   (1)公告。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海南日报》、万宁市电视台、万宁市政府网站、万宁市人民医院网站等媒体上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
   ①应聘人员可到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填写报名表,同时交3张2寸近期彩色正面免冠相片;
   ②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就业介绍信、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和执业证书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职考生报名时须提交原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否则不予报名。报名审核后留存复印件,原件退还本人;
   ③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按岗位进行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小于1:3,不足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名额,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招考计划的岗位,允许报考人员在统一报名结束后2日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联系人:吴学科,联系电话:62221117。
   (3)资格审查。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在万宁市广播电视台和万宁市政府网站公布名单。
   (4)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为1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①笔试。由领导小组委托省内有资质的部门进行命题及阅卷。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培训班。笔试试题分为护理和助产两类。
   ②面试。根据招聘岗位及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比例为1:1.2,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命题和评分由领导小组委托有关专家负责。
   ③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5)体检。综合成绩入围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本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取笔试高分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现实表现、遵纪守法、计划生育等方面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曾被开除公职的;
   ③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④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7)聘用。体检、政审结束后,领导小组对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经领导小组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后正式聘用。
   公开招聘的时间和地点由领导小组另行确定。
六、聘用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一)应聘人员聘用后,由市人民医院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人事、编制、卫生等职能部门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纳入编制管理。
   (二)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对聘用人员在规定报到期限内无特殊理由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五年内不得提出调动。
   (三)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享受市人民医院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转正工资和正常晋升工资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聘用人员聘用期三年(自发文聘用之日起),三年内必须取得执业资格,否则用人单位将按规定予以辞退。
   (五)招聘人员须在编制限额内进行。
七、工作经费
   招聘工作经费由市财政核拨。
八、工作要求
   (一)领导小组成员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须严守工作纪律,工作认真负责,做到认真、严谨,避免纰漏。
   (二)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体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必须严守工作程序,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三)应聘人员在笔试、面试过程中须自觉严守纪律和规定,严禁考场作弊,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招聘工作于2011年8月底前完成。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职能和业务范围,分别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附件:万宁市2011年公开招聘市人民医院卫生技术人员岗位设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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